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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消费税增税环节后移,白酒需要关注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4/7/15

7月15日,由四川省酒类流通协会指导,长江风酝商学院主办,四川省酒类流通协会咨询专委会、成都大学川酒川茶品牌营销研究中心联合承办,长江酒道执行的“风酝荟??主题智慧沙龙”在成都正式举行。

沙龙会上,四川省酒类流通协会咨询专委会主任、成都大学川酒川茶品牌营销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学发表了关于消费税后移对白酒产业的看法。

李学指出,我国现行15个消费税税目中,已经在零售环节征收的包括2个税目下的2个子税目: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目下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子税目,小汽车税目下的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

李学认为,酒在消费税的税目中与烟同属于“寓禁于征”的对象,所以,一方面对其课以较高的税率,另一方面对其严格管理。当前,白酒产品物流追踪和溯源比较完善,使得消费税在流通环节的征收管控成为可能。

为此,李学提醒白酒消费后移要重点关注三大问题:

首先,高档白酒会否单独定税率?参照化妆品的消费税发展过程,是从小众人群消费的小品类,演变到大众消费的大品类,消费税税目随即更改为“高档化妆品”,因此,高档白酒有可能会单独定税率。

其次,价税分列会不会对高端白酒产生不利影响?李学认为,对头部品牌影响不大,对地产酒和非名高端酒影响大。

第三,对什么样的商家影响大?因为高溢价酒开发商,需要自行承担税负,高溢价地产酒区域经销商、名酒黄牛或者批发商要注意如何规避重复征收。

风酝荟主题智慧沙龙是由长江风酝商学院打造的中国酒业高端智慧思想的交流平台,邀请营销实战方法培训专家共聚一堂,以“研讨真问题、输出真方法、共创真价值”为价值主张,以“帮助企业价值增长”为使命,探讨中国酒业最新最热的话题,为酒企和酒商的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接下来还将持续举办。